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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总则

本主题由 闲散山人 于 2008-6-18 22:30 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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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版规:
 
引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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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论坛下属各版均应遵守本规则,下属各版特殊规定请会员参看各版有关规定;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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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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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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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8/05/2008
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
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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